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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检察:黄土地下的秘密——如何将“废土变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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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23: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驻马店| 来自河南
     2022年11月份的一天深夜,在人们酣睡之时,太康县某镇一村庄的农田处,相继驶来的挖掘车辆和运输车辆的轰鸣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几辆车先后停在了村民王某某的地头,在王某某的指挥下,挖掘机在王某田地里面迅速挖出一个大坑后,近百个油桶从运输车上卸下填入大坑内,用土掩埋后快速离开,被掩埋的油桶在深夜里沉睡在了黄土地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偷运和掩埋行为很快被发现,侦查机关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立案后的第三天,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发现了此案,考虑到掩埋危险废物的行为对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和社会生态环境都会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院党组第一时间指派专人介入,就污染物的提取、处理和案件的调查取证、类似行为的防范等工作全面介入,督促侦查机关快速办理,做到治污染刻不容缓,查源头溯源治理。
     经过现场勘验检查,发现部分油桶已经有了轻微渗漏,对土壤造成了污染和损害。为了把危害减到最轻,保护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一起,在做好物证提取、现场勘验等工作的同时,联系并委托专业污染物处理机构,快速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掩埋地进行生态恢复,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和持续存在。
     介入侦查后,太康县院发现该案的发生绝对不是污染物的产生者或者村民单独参与就能够完成的,遂要求侦查机关做好全链条打击工作。经调查,污染物是一个位于安徽省宿迁市某新型材料制造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若通过正常的方式处理,将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该企业负责人夏某为了降低成本,私自决定并联系许昌市的中间人李某某委托处理,李某某又联系到太康县的村民王某某,商议决定将污染物装桶密封后运至太康掩埋,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查清事实后,侦查机关将夏某、李某某、王某某绳之以法,做好了全链条打击。
     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时,一定注重源头治理,治标还要治本。在办理该案时,检察机关转战两个省市,深入涉案企业第一线,追踪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性进行治理。通过对企业深入调查后发现,涉案企业是一家以皮革加工为主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工业废料,整体的生产过程符合规定,但是在废料的处理上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和该企业进行座谈,分析违规、违法处理废弃物的行为危害,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认识到了问题和错误,表示坚决进行整改,做到在监控监管下的无死角处理废弃污染物,并愿意接受企业合规审查,太康县院根据其整改情况,借助企业合规进行审查,做好源头治理,彻底防范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该案时,太康县院针对近几年来的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整体的分析调研,根据案件发生的原因、监管存在的问题、打击的经验和办法,分别和侦查机关、生态环境管理单位召开了座谈,提出了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针对民众环境保护意识较弱的情况,以展板、画册、检察官说法等形式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针对类案多发的情况,督促并联合侦查机关、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展开不间断的巡查工作,形成防、控、打体系,为保护绿水青山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奉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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