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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1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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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驻马店 | 来自河南
8月17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聂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时,面对消防监督员的突然询问眼神闪躲,说话支支吾吾,始终未给予正面回答。
在消防监督员的追问下,聂某虽承认了无电焊作业相关证件的事实,但始终怀有抵触情绪:“我是没有证件,但我干这行四年了,从来都没听说电焊还要证……”
对此,消防监督员责令聂某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告知其从事电(气)焊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电(气)焊作业存在的火灾风险。
随后,聂某表示已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诺于当日下午,到消防救援大队接受违法处理。
消防监督员对聂某躲避违法处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聂某无证电焊作业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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