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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4 16: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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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周口 | 来自河南
7月3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按照院党组安排,与县民政局联合举行关于“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救助”座谈会,共同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爱而来,让困境儿童向阳而生》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座谈中,双方就职责分工、数据互联互通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形成“检民”救助合力,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广度,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境儿童综合保护力度。
7月4日,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了“关注困难群体,传递检察关爱”司法救助宣传周活动。根据受众类型,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并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中的对象、范围以及申请司法救助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一向公众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
近年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联合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物质救助向精神帮助转变。一是重视和加强办案中受害老人、妇女、儿童的保护、救助工作,在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贫困、老龄、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给予她们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她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国家司法人文关怀。二是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跨地域联动救助。如户籍在太康县,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的彭某某,因其儿子发生交通事故未得到赔偿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太康县检察院联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跨地域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帮助申请人顺利渡过难关,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三是跨部门协作,形成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办法》,进一步明确救助工作重点,要求各部门及时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处理,实时关注被救助群众,拓宽救助渠道。
下一步,太康县检察院将坚持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的原则,内部办案部门加强互通信息、线索快速流转,外部主动协调政法、财政、民政等单位给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一次救助、持续关注,构建资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救助“四助一体”的多元救助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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