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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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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周口 | 来自河南
5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宝岗西后横街一居民楼发生火灾 接警后当地消防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援 当日6时57分 广州消防发布消息称 此次火灾搜救出5名被困人员 因抢救无效死亡 有消息称 火灾或与电动车电池在屋内充电有关 事发后央视记者现场采访发现 事发小区被粘贴了大量传单 目前火灾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 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 保有量迅猛增长 但若不正确使用电动车 它将成为我们身边的炸弹 近年来因电动车锂电池短路、飞线充电 电动车入室充电、私自改装等 引发的事故极其惨烈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一栋出租屋突发起火,大火导致2人死亡,附近10余辆电动车被烧毁。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为电动车短路引发火灾。
电动车室内充电
2023年3月3日
江苏省苏州常熟市一居民楼3楼发生火灾,现场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此次火灾是由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3月10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私拉电线、飞线充电
2023年5月4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办事处飞龙小区西区居民楼发生一起火灾。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小区居民违规在楼道内飞线充电造成火灾,楼内有2名住户被熏并烧伤、9辆电动车被烧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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