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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检察:让终本执行不等于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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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13: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周口| 来自河南
    刑罚的生命在于执行,财产刑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刑执行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的加强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进行检察监督,如何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4月17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按照院党组安排,举办了以“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问题探索”为主题的明辨沙龙活动。活动由第三检察部主任陈致远主持,各部室员额检察官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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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袁少杰运用PPT的形式,结合在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中的具体案例,介绍了如何检察监督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及意义。在讲解过程中,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最后提出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过程中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问题。与会人员展开讨论并进行现场互动交流,交流发言结合检察实践,思路清晰,对新形势下更有效的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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