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11-3 10: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周口 | 来自河南
说到太康县医院病号多,汽车乱停乱放,对外部停车车辆(包括看病号的车辆)进行收费这无可非议。但是这里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就诊的患者也要收费!这合理吗?第二:太康县发改委你是怎么给人民医院汽车停车收费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人家大门口可贴着呢,批准机关:太康县发改委。你可知道理论上一辆车进进出出一天的累积收费最高可以达到100多元。(21分钟进出一次),你以为汽车住的是豪华套房啊?在这里就是突出的是重复收费!进出一次收费一次!就诊患者开车一天进出几次就是几十元,这是哪门子收费政策!这个问题主要就是看发改委作为不作为了。因为收费依据是你审批的!收费员可是理智气壮的。 | 处理意见 | 网友你好:你反映问题的信件经县政府领导签批后转交县发改委办理,县发改委答复结果如下: 一、网友反映称:“就诊患者也要收费!合理吗?” 根据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收费【2012】575《周口市车辆存放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存放服务费:(一)进入停车场停车时间在20分中以内的;(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和殡葬车”之规定,“就诊患者存放车辆超过20分钟后”不在免收存放服务费范围之内。 为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我委已专题发函向市发改委请示“就诊患者可凭本人(就)诊断证明免缴车辆存放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此项免费是否施行,依周口市发改委批复为准。二、“太康县发改委你是怎么给人民医院汽车停车收费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发改委依据: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周口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周发改收费【2012】575号)文件第五条(二)占用公共场地和国家投资建设的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第七条:具备计时收费的停车场,经价格部门和停车管理部门批准,对机动车存放可计时收费。三、“理论上一辆车进进出出一天的累积收费最高可达到100元。” 根据《周口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一)进入停车场停车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免收车辆存放服务费,超过20分钟,1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货车3元/辆/次,10元/辆/天收费(两小时后每超一小时加1元最高10元);10-30座客车、2-5吨货车4元/辆/次,15元/辆/天收费(两小时后每超一小时加1元最高15元)。通过调查落实未发现有超收现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