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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男子“专业”街头逮猫 抓住猫卖给小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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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周口| 来自河南

麻雀当成诱饵,轻松将猫引诱到特制的铁笼中,之后卖掉挣钱。昨日凌晨,一名男子如法炮制,在郑州街头逮了多只猫,结果被巡防队员给碰上了。

昨日凌晨2点20分,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巡防队员李广生、黄东澜两人,在巡逻至人民路与工二街路口时,发现附近一名中年男子从电动车上卸下了一铁笼子,车上袋子内还传出猫叫声。巡防队员随即上前盘问,男子立刻骑车逃跑。在追出10多米后,男子被控制。

经询问,该男子姓王,45岁,鹿邑人,住在圃田附近,平时就以逮猫为生。一晚上多了能抓获十多只猫,少了也能逮上六七只,逮到的猫一般卖给小饭店。巡防队员对王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在让王某写下一份检讨书后,将其放走。

王某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说,第一,如果王某所逮的猫中,有市民养的宠物猫,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如果有加菲猫等名贵品种,达到一定金额后,就可能涉嫌盗窃,要追究其刑责。第二,如果王某所逮的全部是流浪猫,因流浪猫属于“无主物”,王某的行为并不违法。但王某将流浪猫卖至小饭馆,有悖社会公德,来源不明的猫肉也可能传播疾病,应遭到社会谴责。

张少春表示,在没有第三方市民确定其宠物猫被王某所捉的情况下,巡防队员留下王某的联系方式,让其写下一份检讨书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4-4-23 14: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日本|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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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5: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南周口|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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