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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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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温州 | 来自浙江
【19日上午,记者从河南警方处了解到,河南林州民警摔伤女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人民网】
而今,“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这固然是监督程序的部分之一,但总算是接近正义的一步。眼下,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告慰这“迟到的正义”。
这公开透明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事件真相尚待继续抽丝剥茧。对公众来说,除了关心具体领导该担负怎样的责任,更关心的是在“遮掩”与“变通”的链条上,究竟还牵涉到哪些部门、哪些人?出事儿了,责任就该“一对一”,不能让领导“代表”担责。
二是面对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地方行政的公开与透明。林州关于“事发原因”、“为何没有依法追责”等基本事实仍无回复,也未向公众发布女婴具体伤情和救治情况。一味强调“及时救治,即日赴京检查”,一味强调地方部门“迅速成立纪检、政法、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这样的姿态和官话、套话,再次对民意造成了“二次伤害”。
好在中国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步子越来越踏实、越来越稳固,那些零星的真相,才终不会在时间的汪洋中沉没。河南林州“民警摔女婴”事件,虽是个案,却也值得追问与深思:唯有公开透明的司法与行政机制,才能真正捍卫“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 ——那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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