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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难点之一,就是谁来管?怎么管?土地是集体的,开发收益以集体分羹为特点,如果集体成员不能以使用者或股东身份受益或收益受制度约束,“国土局”缺少完善管理集体土地的职责,管理体制内又没有类似“集体土地局”的机构。这种状态下治理小产权,实际是无人真正管,没有明确的规则管而已。 据报道,进入10月,北京对小产权房再次重拳出击。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立即杜绝新的小产权房出现,立即叫停和坚决处理在建、在售小产权房。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让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问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对待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实际是缺少疏导规则的表现。还有些地区小产权问题突出,治理问题上还处在“试点”,可以说过去对小产权实施“堵”的规定是效果不佳的办法。清理小产权问题,不是扣违规帽子的问题,不是确权问题,是城市化进程小产权房客观反映集体土地是扩大建设规模,还是被国有土地“蚕食”逐渐缩小,最后被消失的问题。
都喊“治理难”实质是无法彻底疏导或管理小产权问题的客观反映------面对小产权房的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一系列管理问题,处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
小产权不是洪水猛兽,解决土地集体所有权、使用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关系、流转、共存问题,老百姓最终受益、城镇化健康发展、社会经济稳定是最佳的治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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