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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安居苑小区办房产证咋这么难 | 类 型 | 投诉 | 写信人姓名 | *** | 是否公开 | 公开 | 发信时间 | 2012-07-26 16:31:33 | 状 态 | 办结 | 地 址 | 太康县西大街 | 信件内容 | 安居苑是县政府同意开发的,为啥不能办房产证。不能办房产证的后果为啥让老百姓承担。请县长查一查。 | 处理意见 | 王英同志:你好。你的信件经县政府领导签批后,转交县住建局办理,答复如下:申请人所申请登记的房屋,转让方(开发商)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后,应当凭相关手续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作为在安居苑开发建设的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后,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凭相关手续及时到我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经依法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后,方可为各购房业主办理房屋的分户转移登记。目前,该企业尚未申请登记,且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我单位不能为申请人办理房屋的分户转移登记。 | 开发商跑路,买房人困惑 ,政府的监管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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