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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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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21: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北京| 来自北京
  本报讯  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张 晨)来源:新华日报


  扬州房管局独家回应:购房奖励政策并未取消
发表于 2012-5-8 23: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南郑州| 来自河南
令人汗颜   典型的官商勾结     开发商的房卖不出去管你政府屁事      要想真的给老百姓实惠    那就把房价直接给它降一半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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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3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南郑州| 来自河南
扬州的房价高的很,奖励就是忽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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