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迁台后,农复会利用他们的知识和经验,运用美国的经济援助(每年从援华经费3.38亿美金中拨付不超过10%作为其运作经费),积极推动台湾土改、农会改组、生产技术的创新与推广等,并协助**政权完成了对台湾农村社会的彻底改革。农复会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为台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提供专业智力支持 **当局迁台后,为尽快站稳脚跟,获得台湾民众的支持,50年代初期积极推动台湾的土地改革。此次土改虽然由“政府”负责,但若无农复会的帮助与推动,恐怕难以完成。农复会在土改中的主要作用是: 1、为土改提供总体的政策规划和咨询。 在农复会中美专家的建议下,**当局决定土改采取比较温和的政策,分三步进行: ● 先实施“三七五减租”(编者注:即限定耕地租额不得超过主要作物全年收获总量的37.5%,同时租期不得少于6年),还没有实施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减租。第二步是“公地放领”,就是在转移私有土地的所有权之前,先拿公家的地做示范,把公家所有的地拿出部分放领,转移所有权(编者注:转移为农民私人所有)。到第三步才是民间私有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使“耕者有其田”。(《台湾“土改”的前前后后——农复会口述历史》,九州出版社第138页) 在第三阶段赎买地主土地时,为避免采用现金收购会导致通货膨胀,农复会建议建议采用债券的方式赎买土地。在农复会的主导下,**当局公布了“耕者有其田条例”,其中对地主土地的赎买政策为: ● 征收地价之规定与补偿:征收地价,依各等则耕地主要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的2.5倍计算。由政府以实物土地债券70%,公营事业股票成搭配补偿。实物土地债券年利率4%,分10年均等偿清。(于维君《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对台湾土地改革的影响》) 2、协助“政府”清查耕地,采取措施减少地主农民之间矛盾。 在减租阶段,农复会积极推动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减少了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土地改革进行到“耕者有其田”阶段时,为了彻底清查地籍,农复会提出实施地籍总归户的办法,即将某人散及台湾任何地区的土地都登记到其名下,避免在土改时有所遗漏和隐瞒。农复会为台湾省政府的地籍清查活动提供了技术和经费协助,保证了这一措施有效执行。 3、训练“土改”工作人员,为土改各项工作提供拨款。 农复会为了推进土改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台湾省“政府”对工作人员进行训练。主要的训练有4次共6269人次,此外农复会还针对土改中的不同分工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门训练,比如,农复会以拨款并训练司法人员的方式,协助政府解决大量不同的土地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