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3-4 16: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 | 来自北京
新农村建设规划说五年内不准盖房子,那新农村建设规划指的是什么,难道就是不让盖房吗?在农村,结婚没有新房女方家肯定不同意,难道这五年不结婚吗?如果五年内想盖房的话,应该盖什么样的房?盖好的房如果拆迁,以后有补偿吗?是什么样的补偿?”
“孩子今年要结婚,急需翻盖新房。但将来的新农村是如何规划的,俺们吃不透啊。”
“去年建新房子时,听说要搞新农村建设,重新规划,所以一直没敢装修,新农村到底咋建设啊?”
……
近段时间,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询问新农村建设如何规划?规划后具体怎么实施、落实?带着这些疑问,昨日,记者采访了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
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的建设、美化、亮化,必须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也一样。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农业大市,我市的村镇规划尤其是村庄规划相对滞后薄弱,有的地方甚至是空白。据统计,2008年,全市167个乡镇,4800多个行政村,将近2万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率仅为20%。2009年达到了43%,但仍低于全省3个百分点。由于没有规划,农村许多地方存在着乱占耕地、无序建设、浪费严重的问题,居住环境令人担忧。同时还存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差,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管理服务跟不上等问题。还出现了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新农村享受不到新生活的现象。
目前,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有了相应的实力,要求建房的呼声很高。但如何建,如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进行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和地域乡土特色的关系,这些都要求必须坚持规划的科学指导。
据了解,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村镇规划工作的意见》,强调要超前谋划,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引导农村科学、可持续发展。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村庄规划工作给予补贴,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村镇规划的投入。
新农村建设:村民有参与决策权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村规划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它包括: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四个层面,这四个规划针对不同的侧重点,解决不同的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所必需的。每个规划都有详细的内容安排,并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去年,我市40%的村庄规划基本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在今年2月底以前所有的县市区全部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完成了鹿邑县和项城市的规划,已经通过省建设厅专家评审。
今年的新农村规划目标也已经确定,这就是:按照村庄布局规划的要求,再完成40%的村庄规划,明年还剩余20%;今年上半年要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还要完成剩余的村镇体系规划,年底以前村镇体系规划要评审报批。从2009年至2011年,用3年的时间形成包括四项规划在内的比较完备的村镇规划成果体系。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编制规划的过程不仅是一个科学调研论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倾听民声、汇集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
也就是说,进行村庄规划以及在村庄规划指导下的村庄整治,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选择。
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生活更美好
规划的目的在于实施,就如何在实施过程中维护规划、体现规划的内容,记者也重点进行了采访。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相关政策,规划建设后的新农村应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也是农民所向往的新农村。在具体的村庄规划编制中,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约节约、安全经济、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等原则。不仅要考虑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还要为未来的村庄选好点、定好位,确定好村庄的主导产业,合理确定村庄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通过城乡统筹,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目标,同时还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和活动区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统筹安排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如何避免使规划仅限于墙上挂挂、纸上画画或者成为一纸空文,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快村镇规划工作的意见,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规划建设,可以保证建设活动的综合效益,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拆迁,给群众造成浪费。
同时,在保证规划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做好村庄规划同其它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协调,协同配合;健全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加强对村镇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新农村建设中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规划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我市的中心村规划将全部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