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至12日太康将有寒潮大风天气
12月10日至12日我县将有寒潮大风天气 太康县气象局2023年12月9日18时发布寒潮、大风蓝色Ⅳ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2日凌晨较10日凌晨,我县最低气温将下降10度以上,12日凌晨最低气温降至零下4度到零下2度。10日到11日全县有偏北风4到5级,阵风7级。县减灾办提醒各乡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落实好持续低温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一、具体预报
今天夜里到明天,小到中雨转雨夹雪,偏北风4到5级,阵风7级,最低气温3℃~5℃,最高气温10℃左右。
11日:雨夹雪转多云,偏北风4到5级,阵风7级,最低气温-2℃~0℃,最高气温2℃~3℃。
12日:多云到晴天,偏东风2到3级,最低气温-4℃~-2℃,最高气温6℃~7℃。
二、防御指南
(一)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持续低温雨雪、大风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因持续低温雨雪、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增强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重点行业部门要重点分析持续低温雨雪、大风天气影响,指导有关行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密防范因天气变化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安、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桥梁涵洞等重点线路的巡逻管控,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冻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大风来临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停止作业;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涵洞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水利部门需加强河道、坑塘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和险工险段的巡查排险和加固,时刻关注寒潮天气对河道和堤防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必要时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值守。民政部门要重点对汽车站、商业街等人流量密集地点以及废弃建筑、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地点开展巡查救助,特别是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城乡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加强管网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林业等有关部门注意森林防火。各乡镇接到预警信息后,利用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到村、通知到户,普及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用电用气和安全自救常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及时提醒公众注意防范。一是大风天气期间,应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将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二是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注意到避风场所避风。户外作业人员要注意安全,停止户外露天、高空作业和水上活动,尽快进入室内,或是进入能防风的场所。三是社会公众要增强防范应对大风、强降温等天气的防范意识,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注意保暖。老弱病人,特别是心血管病人、哮喘病人等对气温变化敏感的人群尽量不要外出,居家须提防煤气中毒。四是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筑物下面逗留。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建议将车辆驶入附近的地下停车场。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天气实况信息,提前做好会商研判,预置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县减灾办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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