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未成年人盗窃 杞县一男子被刑拘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是却有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教唆他们成为犯罪的“工具人”。12月1日,杞县公安局湖岗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刑事拘留。11月17日凌晨1时许,杞县公安局湖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舒某报警称,其超市门口冰箱内饮料被盗,因触碰报警器,当场控制4人。接警后,所长陈昆鹏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副所长刘高威、民警徐万宝等人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超市大量监控视频,民警发现4人分别在11月中旬先后三次盗窃超市门口冰箱内的饮料。令人感到惊讶的是4名违法行为人均为未成年人。当晚,4人还交代了被张某胁迫教唆在湖岗乡某村盗窃粮食的案件。随后,民警连夜行动,迅速将张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7岁)杞县湖岗乡人,有盗窃前科,今年9月份刑满释放。返乡后不思悔改,不久又重操旧业,为逃避打击,先后找到多名未成年人,向其传授作案方法,唆使他们多次盗窃。
目前,张某已被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余涉案未成年人因未达法定年龄,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后,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监管和教育。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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