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最新预警!
3至5日我县有明显大风降温过程据太康县气象台最新资料监测分析,10月下旬以来,我县气温较常年同期明显偏高,11月1日起,北方冷空气势力明显增强,3至5日将有两股冷空气南下影响我县,全县平均气温将由前期的显著偏高转为接近常年,冷空气影响时有大风、降温,并伴有降水。3到4日有小雨,累计降水量8~15毫米。5日最高气温较前期下降14度左右,6日早晨最低气温降至6度左右。具体预报如下:
1日,晴天间多云,西南风4级,阵风5到6级,气温18℃~30℃;
2日,晴天转多云,西南风转偏北风3级左右,气温18℃~29℃;
3日,多云转阴天有小雨,偏北风4级,阵风5到6级,气温16℃~22℃;
4日,阴天有小雨,东北风2到3级,气温14℃~20℃;
5日,小雨停止转多云,西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气温8℃~16℃;
6日,晴天,西北风3级左右,气温6℃~17℃。
县减灾办提醒各乡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好大风降温天气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强化短时临近预报能力,各乡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按照职责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杜绝各类因大风天气过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
二、大风降温期间,各重点行业部门要指导有关行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密防范因天气变化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大风来临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停止作业。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
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基层做好蔬菜大棚、养殖场(棚)等设施农业的防范和安全管理,提前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宣传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传播发布。
文广旅部门必要时要停止景区景点的高空、水上户外游乐活动。
各乡镇接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村、通知到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公众应增强防范应对大风天气防范意识,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将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注意到避风场所避风,户外作业人员要注意安全,停止户外露天、高空作业和水上活动,尽快进入室内,或是进入能防风的场所;禁止户外用火,应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关闭连接室外的煤气、天然气阀门,严防室外烟火;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筑物下面逗留;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建议将车辆驶入附近的地下停车场。
四、各乡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天气实况信息,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会商研判、避险转移、预置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县减灾办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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