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公安 三个人,三瓶酒,仨小时破案
7月13日上午11时许,太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城关镇东城墙街王先生车内物品被盗。城关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副所长许振雨带领张锐、王飞、崔璨立即出警赶到案件现场,报警人王先生说,今天上午准备开车外出,发现车内现金和后备箱里三瓶五粮液被盗。民警们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和视频监控侦查工作,初步断定是三名骑黑色电动摩托车青年男子作案。
民警们一路追踪,在建设路南段一药店门口发现作案电摩,并在附近一宾馆发现作案者活动情况。在确认嫌疑人居住的房间后,民警们进入房间,将正在睡觉得两名男子控制,并在屋内找到被盗的三瓶五粮液。经就地讯问,该两名男子承认伙同徐某某凌晨盗窃的犯罪事实。
而徐某某外出未归,不知去向。公安局刑警大队派员协同作战,多路追踪抓捕力量同时开展工作,当日中午2时许,嫌疑人徐某某落网。
徐某某交代,他和王某某、曹某某三人在网上结识,见面后一起玩耍多日,钱花完后,徐某某提议夜晚盗窃车内钱物。当日凌晨,徐某某驾驶电摩带着王某某、曹某某寻找作案目标。在东城墙街,看到王先生的白色轿车,徐某某用手一拉车门,车门打开,他们三人将车内的200元现金和后备箱内的三瓶酒盗走。
太康警方温馨提醒:徐某某三人作案前预谋时几句话复制给各位车友,“咱们就找那些没有关闭后视镜的高档车,车里有东西。”他们的判断是,高档车内有钱有物,没有关闭后视镜的车辆可能没有锁车,建议大家下车后确认车门上锁,不给别人作案机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