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笑 发表于 2023-7-2 17:52:51

太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太康县气象台于2023年7月2日15时8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过去3小时,我县高贤乡降雨量62.3毫米,预计未来3小时,我县王集乡、城郊乡、龙曲镇、清集镇等乡镇的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太康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日16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一、夯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组织。
二、重点防范
    (一)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开展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和雨情发布。
    (二)水利部门加强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闸、涉河在建工程等薄弱环节防范。
    (三)城市管理关注所有积水点,加强降雨期间加密巡视检查,及时打开积水路段的雨水井、水篦子,清理阻水物进行助排,严重积水区域要架设水泵抽排积水,预置好排水设备及车辆。
    (四)住建关注好地下空间,要落实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设置警示标牌,提前预置抢险人员和物资装备,加强降雨期间检查。
    (五)农业农村关注高标准农田内涝,加强农业生产管理,预防田间积水,疏通竹节沟,降低田间渍害,确保秋季作物正常生长。
    (六)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关注强降水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各类危化企业要检查避雷设施,落实雷电防范措施,及时排险除险,谨防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加固围板、棚架、露天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保障易受大风、雷击影响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注意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
三、做好值班值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123”“321”防汛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乡镇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太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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