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童年的回忆 发表于 2023-4-26 17:35:34

太康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月25日下午,太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实质化解了原告郭某某父子诉太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这是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仝某某、冯某某等人与原告郭某某及张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原告郭某某父子与仝某某、冯某某等人发生厮打,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由此引发了行政处罚案件,太康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原告郭某某父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对仝某某、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双方对立情绪大,对民事赔偿相关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郭某某父子二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均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该案后,行政审判庭法官立即向县公安局了解该案详情,并与原告郭某某父子沟通,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发现原告郭某某父子提出行政诉讼的“症结”是打架双方的矛盾没有实际化解。在征得原、被告及仝某某、冯某某等人的同意后,法官引导三方进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并组织进行“背靠背”调解,通过法官结合本案分析事件起因,梳理案件经过,讲清法律依据,原告郭某某父子表示对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并与仝某某、冯某某等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两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太康法院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新路径,进一步完善自愿、公正、高效、便民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带着感情做好倾听疏导、释法说理工作,协助行政单位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做到司法尺度与司法温度相统一,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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