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检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
近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杜某某非法经营案时,依法能动履职,找准工作结合点,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推进溯源治理,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从个案办理中关注系统性、源头性问题,拓展同类问题治理
在办理杜某某非法经营燃气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太康县11家燃气经营企业,深入走访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部分燃气用户,发现燃气的充装、储存、运输、销售存在风险点,安全隐患很大。
二、制发检察建议,提升监督质效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太康县院第二检察部按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耀阁的安排部署,多次到县燃气热力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调研座谈,以案为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联动执法,坚决打击;
三是深入排查,防范于未然;
四是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五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印发《太康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燃气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改。
三、跟踪落实,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太康县院与县城管局建立定期联络沟通机制和检察官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机制,能动履职、跟踪落实。县城管局对检察建议及时书面回复,采纳建议全部内容,并全面加强检察建议的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利用广场LED电子屏播放视频,发送手机短信、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安全知识彩页,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二是全面排查问题。对全县 23个乡镇进行燃气安全排查,发现隐患2074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加强对重点用气单位的监管管理。对全县11家燃气经营企业,1569个工商业用户进行多轮安全检查,针对隐患问题,形成闭环式整改;
四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查处燃气违规案件6起,依法取缔非法储存瓶装燃气点2处;
五是加快推进燃气管网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对液化气瓶标识“二维码”,实现气瓶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事故责任可究,推广可追溯智能钢瓶2万余个,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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