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包户宅基地
我大爷的宅基地他是五包户,想把宅基地就给我怎么做通过法律手段对于五保户宅基地继承的回答如下。
1、只要户籍在该村,是该村村民,在该村生活,就有权利分得宅基地。
2、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分得的宅基地并不是完整的所有权,主要是有使用权。
3、如果发生继承,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宅基地不是村民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一般会分配给直系血缘关系且在本村生活的近亲属。
4、因为是五保户,所以在去世后,宅基地一般由村里收回并重新分配。
5、但是如果某个人与五保户签署了赡养协议,那么可以宅基地应分配给其个人使用。
6、宅基地不能买卖,所有权是国家的,所以您说的所有买卖协议原则上都不成立。但在农村,这种形式非常普遍,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处置办法,很不好解决。
7、农村问题多数是由农村宗族和村委会协调解决。 宅基地不属于上述遗产的范围。此外,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且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性,集体组织提供宅基地给其村民是为解决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的基本居住之需,当其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且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本案张大爷本人已死亡,生前也无同住亲属,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全部倒塌,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故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已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张大爷死后单纯留下的宅基地不属于张大爷的遗产范围。并且,我国土管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允许宅基地被继承,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这一强制性规定。因此,其侄子张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是无权要求继承该宅基地的。但如果张大爷的房屋没有倒塌,则其侄子完全有权在继承张大爷的房产时一起继承该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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