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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起漯河交警不再贴条。有城管负责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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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08:0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厦门| 来自福建

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漯编〔2017〕79号),将漯河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同时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将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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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15:2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南周口| 来自河南
城管好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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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15:2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厦门| 来自福建
宇哥 发表于 2020-4-3 15:21
城管好好厉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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