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网编辑 发表于 2014-4-19 07:51:06

太康事故中队民警谢述恒的一天

——太康事故中队民警谢述恒的一天  事故民警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  作为交通事故的处理部门,交警部门肇事科承担着保障交通秩序、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工作。他们的日常工作如何?他们的时间都去哪了?不少人都非常关注。记者带领大家聚焦一线民警的身影,感受他用日记记录下一天的忙碌时光。□谢述恒/文图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李康 整理  不在事故现场就在赶往事故现场的路上  “丁零零”、“丁零零”,星期天早晨7时的闹钟声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起床,洗漱完毕走到饭桌前。“昨天半夜才回来,又是星期天,也不睡个懒觉。”爱人下岗在家,孩子上大学,现在她成为我的“专职保姆”,我边吃饭边听着爱人的“唠叨”。  来到交警大队,已经是7时45分了。我与民警小李是一组,我和小李去山东追逃昨天半夜才赶回来,星期天依然要值班。因为事故中队处理民警才8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有不少案子,如果每个人都找理由不值班,工作就没法开展,我是老民警就应该带好头。  刚过8时,换上警服佩戴整齐,110报警电话就来了,城南106国道上两车相撞,勘查现场后,确认没有人员受伤,车损几千元,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从接警到结案共40分钟。  9时,正要回中队,110再次转警:在太康县西省道,一轿车撞人后逃逸。我迅速赶往现场,一中年男子腿部骨折。经过勘查现场发现,附近散落有一轿车倒车镜。现场刚勘查结束,又接到110转警,向西10公里有一辆车撞在树上,驾驶员可能身亡,我迅速驱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撞到公路北侧的杨树上,司机当场死亡。该车右侧倒车镜不知去向,对照上一现场捡到的倒车镜,严丝合缝。  全天大小事一共接警15起  处理完这两起连环交通事故,我赶回中队,已是中午12时。大队长安排,一年前一事故当事人上访,要求给市政法委上报材料,我急忙整理相关材料,材料齐备已是下午1时半,草草吃碗烩面充饥。  春天容易犯困,刚想睡会,没门儿,110再次派警。直到晚上10时才算消停。脚也顾不得洗,回到值班室倒头便睡。110再次响铃,已是凌晨1时许。110报警称:在城东发现一具女尸,现场勘查发现该女尸头部外伤,现场散落有车辆保险杠碎片。  与殡仪馆电话联系,没人接电话。驱车赶到殡仪馆,看门人说:“领导交代夜里不拉尸体。”无奈,用值班警车拉着尸体到殡仪馆。看门人说馆长安排不到天亮不接尸体,打馆长电话无人应答。无奈等到天亮,大门开了,这才将尸体安排妥当。赶回到大队正好早上7时半,浑身就像散了架似的,好想蒙头大睡一觉。仔细数了数,全天大事小事加一块共接警15起。  几年来,事故民警从没星期天和节假日,节假日更是忙得焦头烂额。执法一定要规范,群众一定要满意。有一位公路巡逻民警调到事故中队就干了一天,说太忙,死活不干了。说实话,我也萌生过逃避的心理,曾几次给领导要求换个岗位,可领导就是不同意。但是,什么活都要有人干,虽然很累、很辛苦,但也有不少快乐。事故处理结案了,当事人有笑脸了,我也就快乐了,逃逸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处理了,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了,我又快乐了。因此,作为一名事故处理民警,我很知足。  据周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陈维超介绍,民警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要经过110接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讯问笔录、事故鉴定、探讨、责任认定、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车辆扣留返回、事故调解等多项司法程序后才能结案。然而,这只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每个民警手头上的案件量可不小,旧的案件还未结,新的案件又来了。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所承受的压力不仅来自超负荷的工作量,还有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事故处理民警承受的心理压力非常大。长时间、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导致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作息、饮食毫无规律,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不同程度地患有职业病。陈维超说:“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异常辛苦,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是我们最大的工作动力。”  记者手记  时间都去哪儿了?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作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线公安民警,他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答案却大体一致,或者是在打击一线,或者是在巡逻值班,或者是在抓捕现场,或者是在服务群众,不论时代如何变迁,警察一心为民的精神始终不变,不论时间如何流逝,警察惩恶扬善、护佑一方安宁的宗旨没有变。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怎么做?  1.第一时间做好现场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司机和乘客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三件事:首先要开启车辆危险灯,其次要在车辆后方50米开外的位置放置危险警示三脚架等警示物,然后是安排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车道外的安全区域,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如果有不能移动的受伤人员,更要做好防护措施。  2.“私了”处理要注意保存证据  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选择“私了”,交管科民警建议大家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现场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据介绍,大家一方面可以利用手机等工具对现场碰撞、损毁情况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当注意既要拍全貌,又要拍局部细节;另一方面双方要形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赔偿责任等内容,最好还要注明事故后双方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对方万一不履行协议而需要去法院诉讼时作为有效证据进行提交。  3.保险理赔可以不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  有些司机对于本来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不敢轻易去“私了”,担心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就在事故现场耗着等交警来处理,也不敢轻易挪开事故车辆。对此,交管科民警介绍说,虽然保险公司理赔时需要车主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但并不仅仅只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及现场采集的可还原事故现场的信息同样也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  4.伤员救护要迅速和谨慎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相对专业的救护知识。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报警处理的同时一定要及时拨打“120”通知医院救护,对不适宜移动的伤亡人员一定要做好预防次生事故的现场防护工作。  另外按照交管科民警的介绍,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受伤人员原来位置。赔偿调解要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

飞行天下 发表于 2014-4-19 08: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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