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河南省“十一五”水运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意见
河南省“十一五”水运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意见
[ 点击数:2061 更新时间:2007-5-7 ]
为了加快我省“十一五”期间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确保“十一五”规划如期完成,实现我省水路交通的快速、协调发展,制定此意见。
一、工程建设程序:
1、大、中型项目(投资额大于3000万元的项目为大型项目;投资额小于(含等于)3000万元,而大于200万元的项目为中型项目),要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并相应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在报送省交通厅时,抄送省航务局,省航务局将对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省交通厅对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由省发改委负责审批。施工图设计省交通厅负责审查,省航务局提出审查意见。
2、小型项目(投资额小于(含等于)200万元的项目为小型项目),可只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由各市上报省航务局,省航务局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交通厅审批。
二、河南省水路交通“十一五”规划主要项目:
1、沱浍河(河南省)航运开发建设一期工程:该工程为“十一五”期新开工并完工项目,规划建设Ⅳ级航道88.7公里,建设四个港区、13个500吨级泊位,港口吞吐量到达340万吨。航道近期按四级线型、五级断面实施,船闸按照四级标准一次建设到位,桥梁现状净空达到5米的维持现状,不足的按7米改造。远期全线按照四级标准建设。工程总投资17.41亿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8.5亿元。其中航道投资16.24亿元、港口投资1.17亿元。项目可行性研究2006年4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2006年7月完成。计划2006年7月底完成项目初步设计。200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计划工期4年。
2、涡河(马厂~省界)航运开发工程:该工程为“十一五”期新开工并完工项目,规划建设Ⅳ级航道56公里,整修鹿邑船闸(100吨级),新建玄武船闸(500吨级)。建设鹿邑港、柘城(安平)港、马厂港,共8个500吨级泊位,港口吞吐量达到240万吨。工程总投资约9404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45400万元。项目工可研2006年6月完成。初步设计计划9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2006年12月完成。工程计划2007年上半年开工,计划工期3年。其中鹿邑船闸应及早进行整修,计划2006年下半年整修完毕,先期实现涡河的临时通航。
3、丹江库区(河南省)航运开发工程:该工程为“十一五”期新开工并完工项目,规划建设Ⅴ级航道265公里,建设300吨级货运泊位9个、300吨级客运泊位16个泊位,港口吞吐量达到货运120万吨、客运130万人次。一期工程总投资8765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247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待项目规划批准后抓紧进行有关前期工作,争取2007年下半年开工。
4、淮河淮滨以下至省界港航工程:该工程为“十一五”期新开工并完工项目,规划完善Ⅴ级航道76公里,建设淮滨港、改扩建望岗港,共7个300吨级泊位,港口吞吐量达到140万吨。工程总投资680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2750万元。该项目应抓紧有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5、沙颍河漯河至周口航运开发工程:该工程为“十一五”开工跨“十二五”项目,工程规划建设Ⅳ级航道83公里,新建500吨级船闸3座、通航枢纽1座,建设500吨级货运泊位20个,港口吞吐量达到货运600万吨。项目总投资10.85亿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5.11亿元。该项目也应抓紧有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6、黄河小浪底、三门峡库区航运开发工程:小浪底库区主要进行货运码头的建设,三门峡库区进行货运和客运码头建设。该工程为“十一五”开工跨“十二五”项目,工程规划建设(完善)Ⅴ级航道110公里,建设300吨级货运泊位7个、客运泊位6个,港口吞吐量达到货运110万吨、客运61万人次。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3900万元。该项目应适时进行项目有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7、库区港航、安全设施建设工程:该工程规划进行32个通航库区或水域的港航、安全设施建设,达到“八个一”标准,即建设“1座管理站房、1条斜坡道、1条趸船、1艘监督艇(兼救助)、1套监控通讯设备、1套管理制度、1支监管队伍、1个应急救助体系”。规划改善Ⅵ级航道495公里,建设和完善库区港航设施、通讯导航、巡逻搜救系统,建设码头泊位货运5个、客运32个,吞吐量达到货运100万吨、客运31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757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3785万元。工程建设时间为2006~2008年。2006年计划开工21个库区,并争取完成6个库区建设样板工程。
8、农村渡口改造工程:我省现有各类渡口644处,计划进行“渡改桥”73处、渡口改造571处。县道渡口改造12处、乡道渡口改造360处、村道渡口或库区小港站改造199处。渡口改造费用约需1538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5710万元,剩余部分由地方自筹。渡改桥共需建设资金4.7亿元,计划申请中央补助2.5亿元,剩余部分由地方自筹,渡改桥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渡改桥部分具体实施由公路部门负责。渡口改造计划3年完成,省航务局已制定了标准和实施指导意见。2006年计划进行120处渡口改造,交通部计划已经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
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及实施计划详见附表。
三、实施措施和意见:
1、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对于大、中型项目以省航务局为主,市交通局或项目公司配合。对于小型项目,以市航务局(处)、海事局为主完成,省航务局给予工作和技术指导。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将移交给项目法人管理。
2、工程建设管理。省航务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对于大、中型项目省航务局将派督察组进驻项目工地,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等进行全方位的督察。省航务局并对部、省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并监督地方配套资金的适时到位。
3、库区港航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以各市航务局(处)、海事局为主实施,各市将有关设计上报省航务局,省航务局审查同意后上报省交通厅列入建设计划。省里负责有关工程建设费用,各市负责有关征地拆迁费用及“四通一平”工作。
4、严格分级负责管理原则。省航务局、海事局只对市级航务局(处)、海事局,各市建设项目必须由各市航务局(处)、海事局汇总、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省航务局不直接受理县(市)级(扩权县除外)航务、海事部门上报的项目。
5、严格项目管理。各级航务、海事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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